【撰文/賴雅淳】
六年前,婷婷到婦產科做超音波檢查時,赫然發現長了一顆○‧五公分的子宮肌瘤;一年後,子宮肌瘤不但數量增加,還長大到八公分,造成她腹部疼痛、頻尿、經血量多等困擾。後來,婷婷選擇到大型醫院接受子宮肌瘤清除手術,當時醫生採用傳統剖腹手術拿掉肌瘤,那次手術讓她住院七天,回家休養一個月。
「剛開完刀回到恢復室時,我手腳冰冷,痛到快暈過去,真是太可怕了!」想起六年前的那場手術,婷婷心有餘悸。
不幸的是,最近婷婷到婦產科做例行檢查,照超音波又發現子宮長了許多肌瘤,最大的也有八公分。醫生告訴她,雖然子宮肌瘤屬於良性腫瘤,建議最好再動一次手術,以免因病變引發其他疾病。
由於害怕上次剖腹手術的痛苦重演,這次婷婷選擇傷口小、疼痛少、痊癒快、感染機會較低、只須住院三天的腹腔微創手術。手術之前,婷婷必須每個月到醫院打一針,先讓子宮肌瘤逐漸縮小,而這種針劑必須自費,一針的費用五千元,要連續打六針。
選擇新手術 保險少賠3萬元
針劑療程打完、又住院動完手術後,婷婷出院就把收據、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書交給保險業務員,請他幫忙申請理賠。但是,當理賠金發下來後,婷婷發現第二次住院手術的保險理賠金,居然比第一次住院手術的理賠金額整整少了三萬元。
婷婷生氣的問:「明明都是子宮肌瘤手術,同樣的保單、理賠金額為什麼不一樣?而且理賠金額比我自費的四萬元醫療費還要少,怎麼會這樣?那買醫療險有什麼用,動手術居然還要自掏腰包看病!」
事實上,不只婷婷碰到這樣的狀況,有越來越多的美人們也遇到同樣的疾病,只因選擇的治療方式不同,保險理賠金額就差很大的情況。磐石保經行銷經理黃月女解釋:「醫療險不是買了之後,保險公司就一定會理賠所有的住院、打針等醫療費用,還是要看診療是否符合『保單條款』的理賠定義;而且治療方式會隨著時代不斷進步,但是當年買的保單卻可能無法跟上醫療的變化,所以才會出現治療方式不同,理賠金也不同的情形。」
以婷婷的例子來說,她買的醫療險是以「終身住院醫療險」當主約,搭配實支實付型定期住院醫療險,理賠項目包括住院一天理賠五千元住院日額保險金、住院手術保險金 (以 「手術名稱對照手術等級表×保額」計算理賠金額)、住院期間雜費上限五萬元、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等。
門診打針費 醫療險不理賠
不論是終身醫療險、實支實付型定期醫療險,要獲得保險理賠金,前提是必須「住院」,若是進行不用住院、當天手術當天回家的門診手術,那麼門診手術保險金就會依照一天住院日額保險金給付;有的保險公司門診手術則會比照住院雜費的限額,只要門診手術的醫療費用,超過健保給付的自費金額,在住院手術雜費限額內,就會全額理賠,至於到底要賠多少,還是要依照保單條款以及所買保額而定。
像婷婷第一次住院七天加上動手術,符合「住院」理賠等條件,所以依照住院天數以及手術等級,總共理賠了五萬元。但第二次手術只住院三天,再加上先前的針劑是在門診施打,並沒有住院,因此,第二次保險理賠金只理賠了三天住院日額保險金,加上住院手術保險金,自費打針的三萬元就不在理賠範圍內,所以這三萬元婷婷就得自掏腰包支付,無法透過醫療險彌補損失。
【更多精采內容請看:《女人變有錢》NO.28 2013年7~8月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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