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gottsuan (ごっつぁんです)
看板MakeUp
標題Fw: [新聞]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
時間Fri Nov 1 12:12:34 2013
※ [本文轉錄自 MobileComm 看板 #1ISmsJwE ] 作者: BearJW ( ) 看板: MobileComm 標題: [新聞]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時間: Fri Nov 1 10:10:25 2013
http://goo.gl/kiXQSP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最高懲處2500萬 下周上路 2013年11月01日 【戴安瑋╱台北報導】台灣三星電子因僱用寫手美化自家產品、攻擊對手產品的「寫手門 事件」遭公平會開罰,公平會為此再訂「寫手規範」,未來企業僱用寫手撰文,須揭露身 分及是否收受報酬,違法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,最快下周實施。民眾說:「常被網路薦 證文騙,花不少冤枉錢,政府早該管了。」 須言明身分及報酬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,三星寫手門事件,公平會裁處三星及廣告業者鵬泰及商多利公司 1305萬元後,另再擬訂「公平會對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」處理原則,明訂部落客、薦證人 、代言人未來透過網路po文薦證、推薦產品等,須言明身分及是否收受報酬。 吳秀明指,
三星寫手門事件,公平會只懲處業者,是因《公平法》只能對企業開罰,無法 對寫手開罰,且因僱用僅一、二位職業寫手,其餘為工讀生,只領1、 2萬元酬勞而未開 罰。但鑒於網路愈來愈多產品薦證,因此訂出規範,預計
下周公告後即可實施。 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說,企業僱用寫手以隱匿身分美化自家產品或攻擊對手產品,將依《 行政罰法》第18條認定
寫手和企業是共同行為人,再以《公平法》第24條規定懲處5萬元 至2500萬元。 「規定要清楚易懂」 民眾鄭小姐說:「公平會早應管網路產品薦證文,很多薦證文都是廣告,但部落客以試用 之名推薦,誤導消費者,很差勁。」美妝部落客大頭寶寶表示,只要貼文充分揭露就不怕 政府罰,但政府規定要清楚易懂,否則
很多部落格會被迫關門。 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43.125.29
推 TheoEpstein :以後開箱文要跟美酒文一樣,先加一句警語/言明身分了 11/01 10:16
※ 編輯: BearJW 來自: 220.143.125.29 (11/01 10:18)
推 eddy334246 :樓上乾一杯吧(倒 11/01 10:21
推 DiChik :言明身分是要言明到什麼程度XDDD 11/01 10:22
→ DiChik :說沒收錢也是會有人不相信吧= = 11/01 10:23
→ BearJW :寫手說自己不是寫手之後就違法了 交給法律處理 11/01 10:25
→ bailan :不知道那種推完就辦團購得算不算? 11/01 10:25
→ DiChik :我個人覺得訂這規則是麻煩的開始而已 11/01 10:26
→ TheoEpstein :對耶,很多部落客是推完辦團購.... 11/01 10:26
→ TheoEpstein :像那個什麼286還是386的? 11/01 10:26
→ DiChik :如果想檢舉沒舉證,怎麼檢舉XD 11/01 10:26
→ DiChik :然後如果薦證的人真的沒收 卻有人硬說有...肯定吵-.- 11/01 10:28
→ BearJW :工讀生收入一兩萬 最低罰5萬 這罰則還滿可以嚇阻的XD 11/01 10:28
→ DiChik :現在我擔心的不是工讀生...是純開箱文的人 11/01 10:29
→ iiverson649 :明明是要講486..... 11/01 10:29
推 poju1024 :當然看查到的證據說話啊,是要吵什麼? 11/01 10:29
→ DiChik :這真的會搞到部落客不寫部落格了XDDD 11/01 10:29
推 oten :很多文都不能寫壞話 不然會被店家告= = 11/01 10:30
→ DiChik :如果沒有證據 開箱文還是繼續開箱 工讀生繼續工讀啊 11/01 10:30
→ bailan :自己買的純開箱,也不用怕查啊 11/01 10:31
→ DiChik :然後我敢肯定 這樣下去,有人寫..就一定會有人亂XDD 11/01 10:31
→ DiChik :自己不用怕查 麻煩的是可能會有人沒事找麻煩XDD 11/01 10:32
推 poju1024 :法制社會沒證據就無罪原則,有問題嗎? 11/01 10:32
→ BearJW :某樓是在擔心什麼...= = 11/01 10:33
→ DiChik :現在的粉都很恐怖的XD 尤其現在,版主可能懂那心情 11/01 10:33
→ DiChik :該擔心的是 這樣一來這開箱文會因此減少很多 省麻煩 11/01 10:34
→ Gunslinger :之前美妝寫手推薦文就已經有這規範了 但實際上(略 11/01 10:35
→ DiChik :實際上我知道是要管不管XDDDD 11/01 10:36
→ DiChik :但美妝我不知道粉絲多不多 會不會互相攻擊就是@@ 11/01 10:36
推 poju1024 :非寫手沒收報酬 怕什麼? 奇怪的邏輯 11/01 10:36
→ DiChik :只是智慧型手機確定有粉絲會互相攻擊XDDDDD 11/01 10:36
→ DiChik :怕什麼? 怕還是被調查啊XD 你想為了一篇文章被調查嗎 11/01 10:37
→ Gunslinger :美妝寫手我記得當初是某知名部落客被踢爆說使用前後 11/01 10:37
→ Gunslinger :的比較照太誇張 有PS裝甲還是時間根本對不起來 11/01 10:38
→ Gunslinger :風風雨雨後 才承認有收取廠商費用 當初也大張旗鼓說 11/01 10:38
→ poju1024 :攻擊時沒證據不就一律水桶? 11/01 10:39
→ Gunslinger :以後廠商贊助要在文中說明 但實際上呢...這都兩三年 11/01 10:39
→ Gunslinger :前的事情了 看看現在的部落客還不是(略 11/01 10:39
推 DiChik :這到時要問版主要不要訂規範了XDDDD 11/01 10:39
→ BearJW :因為之前都沒罰則 道德勸說誰理你 下週開罰之後看看 11/01 10:40
→ DiChik :現在只是擔心 明明沒收錢,卻有粉跑去說有收,製造亂象 11/01 10:41
推 poju1024 :沒罰則時沒證據會懷疑他人的人還不是照懷疑? 11/01 10:41
→ poju1024 :你的邏輯是定罰則會更多人去懷疑別手? 奇怪的邏輯 11/01 10:42
→ DiChik :然後 如果公平會真要"主動"介入 開箱文肯定少.. 11/01 10:42
→ poju1024 :打錯@@ 是別人非別手 11/01 10:43
→ DiChik :我只知道三星寫手爆發後 不理性的粉絲愈來愈多 11/01 10:43
→ DiChik :當然~訂這罰則是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不過也會影響其他 11/01 10:45
→ DiChik :想純想開箱文的人就是了 ((我才不想無故被調查呢>"< 11/01 10:46
推 poju1024 :這邏輯就好像不闖紅燈的人因闖紅燈有罰則就不開車? 11/01 10:47
→ DiChik :差就差在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"叫去調查一下" XD 11/01 10:48
→ DiChik :交通規則就是一翻兩瞪眼 罰錢了事 11/01 10:48
→ BearJW :這是法律又不是版規吵一吵就可以改 /_>\ 11/01 10:49
→ BearJW :你要不要自己發一篇文阿..XD 11/01 10:49
→ TheoEpstein :其實這不影響管板啊....poju1024也講了: 11/01 10:49
→ TheoEpstein :「攻擊時沒證據就一律水桶」 11/01 10:49
→ DiChik :是沒錯啦哈哈 只是怕以後會看不到開箱QQ 11/01 10:49
→ TheoEpstein :但法律上我想到的是跟美酒文一樣,得加警語 11/01 10:50
推 poju1024 :是不是寫手也看證據一翻兩瞪眼嗎 囧..... 11/01 10:50
→ TheoEpstein :加一句就好了啊:「本人沒收錢,謝謝指教,依法行政 11/01 10:50
→ TheoEpstein :現在是看公平會是不是要「強制規定加上警語」 11/01 10:50
→ DiChik :你知道有些粉絲要亂時..根本不管有沒有證據的XDDD 11/01 10:50
→ TheoEpstein :因為文中祇寫「有拿錢的要先承認自己拿錢」 11/01 10:51
→ Gunslinger :我記得美妝事件主管單位當初也有訂出罰則 但也沒聽說 11/01 10:51
→ TheoEpstein :但「沒拿錢的要不要先表明自己清白」? 11/01 10:51
→ DiChik :聽公平會之前說 可能還不會採取主動調查 11/01 10:51
→ Gunslinger :有哪個部落客或寫手被罰過的... 11/01 10:51
→ poju1024 :我們都在討論法律層面不是嗎 而不是管版... 11/01 10:51
推 TheoEpstein :DiChik講的應該不是板規,是去公平會檢舉吧 11/01 10:51
→ TheoEpstein :他說粉絲要亂,也應該指的是去公平會檢舉開箱文。 11/01 10:52
→ poju1024 :管版來亂 沒證據一律桶 還有什麼問題.... 11/01 10:52
→ DiChik :我講的 不只是這版 這版有版規管,應該還好XDD 11/01 10:52
→ TheoEpstein :管板不是問題,但公平會那邊比較是問題.... 11/01 10:52
→ TheoEpstein :其他板的事就不用拿來這篇講了吧(汗) 混淆 11/01 10:52
→ DiChik :而且要真的訂罰則 影響的是整個生態.. 11/01 10:52
推 Lsamia :我覺得基本上是無關痛癢 11/01 10:53
→ poju1024 :沒證據會接受檢舉? 三星寫手門有證據才查 11/01 10:53
→ DiChik :我只知道現在的粉絲要攻擊的話 攻擊都亂無章法XD 11/01 10:53
→ Lsamia :沒有舉證就沒有提告 公平會也沒那個能力去案案驗證 11/01 10:54
→ Lsamia :而且公平會也沒那個資源 11/01 10:54
→ DiChik :但寫開箱文的人基本上 不想惹上這種麻煩 11/01 10:54
→ poju1024 :公平會會接受沒證據的檢舉? 如果是的話再擔心吧 11/01 10:54
→ Lsamia :雖然說把公平會代換成需要主動稽核的單位都差不多(ㄟ 11/01 10:54
→ DiChik :也是 沒證據的話公平會不會介入 11/01 10:55
→ DiChik :但如果以寫開箱的角度想 我的確不想再寫以免被攻擊XD 11/01 10:56
推 Lsamia :不會啦因為部落客還是要吃飯的或兼差的 11/01 10:56
→ DiChik :公平會介入是其次 主要是怕會有人來部落格亂XD 11/01 10:56
→ Lsamia :小白就交給戰龜跟板龜處置惹 11/01 10:57
推 poju1024 :這罰則對行得正的人哪有影響 你多慮了... 11/01 10:57
→ DiChik :兼差..XD 這不是...剛好成為攻擊的點嗎@@ 11/01 10:57
→ Lsamia :對行的歪的人也無理阿 想歪的人還根本不須收錢 11/01 10:58
→ DiChik :你行得正 但別人不一定會"坐直"跟你講... 11/01 10:58
→ poju1024 :就好比我前面舉開車例子...你真的想太多 11/01 10:58
→ Lsamia :要知道網路上管理者跟網民的權力是很不對等的 11/01 10:58
→ DiChik :我只覺得這下想攻擊的 也因此多了一個理由=>"公平會" 11/01 10:59
→ Lsamia :來亂的人連聖旨都不用下就可以被警總帶走(誤 11/01 10:59
→ DiChik :網民是很恐怖的>"< 11/01 10:59
→ Lsamia :網民是很弱的 民氣最大的2ch連個納烏西卡1/100的力量 11/01 11:00
→ Lsamia :都沒有qq 11/01 11:00
→ DiChik :我只是不希望開箱文減少 QQ 11/01 11:00
我查一下資料 兩年前就有針對美妝部落客訂定十倍酬勞的罰則
http://goo.gl/xpFrRv 不過是
產品出問題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就是名人代言不實的素人條款 所以應該是寫了沒事 出問題追究責任時可能會有事
※ 編輯: BearJW 來自: 220.143.125.29 (11/01 11:07)
推 isoxxxxx :三星才不會怕...罰部落客他又不用負責 11/01 11:01
推 poju1024 :有影響是有收錢的人好嗎....... 11/01 11:01
→ DiChik :是部落客會怕 所以因此不寫 => 減少開箱文QQ 11/01 11:01
推 Lsamia :我覺得有收錢也不用怕阿@__@ 11/01 11:02
→ Lsamia :簡單說至今開箱文也沒變少阿(呃 11/01 11:02
→ DiChik :有收錢但不造假是還好 不過粉絲就可以貼標籤了XDD 11/01 11:02
→ DiChik :好啦 還是希望我的擔心別成真XD 11/01 11:03
→ Lsamia :那就會被反貼義和團之類的標籤了 11/01 11:03
→ DiChik :這不必說 一定會啊 11/01 11:04
→ NPITGOD :看01那群早上出門會踢到一箱東西來測試的還能踢到嗎? 11/01 11:24
推 DiChik :01的文..可能沒啥參考價值XDD 至少我已不太相信了QQ 11/01 11:25
→ DiChik :頂多看看圖吧 11/01 11:25
→ hiro1221 :沒收錢的話有什麼好怕的... 11/01 11:29
→ hiro1221 :有收錢的,就當作廣告在看就好了 11/01 11:30
推 tipe :著名:葉姵文 11/01 11:37
推 DflowerT :加個*我沒拿錢*的附註.會讓我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11/01 11:51
推 LakerLoser :怕什麼 如果不是寫手幹嘛怕 11/01 11:56
推 erician :很多人看起來很害怕啊 11/01 11:59
推 moris :那些有對價關係的"推文" 不知道要如何註明XDDD 11/01 12:01
推 XperiaArcS :搜尋 化妝品 罰五萬 ,就會知道政府很能罰的 11/01 12:02
推 erician :有收錢推文也要揭露,有證據檢舉也是可以罰的 11/01 12:05
→ erician :所以很多人會害怕 XD 11/01 12:06
推 LakerLoser :那很好啊 要不01 跟這邊或多或少都會有寫手 偏頗 11/01 12:08
→ LakerLoser :的報導 只會讓買東西的人買到不是她喜歡的東西 11/01 12:08
→ LakerLoser :搞不懂為什麼有些人這麼害怕 莫非是寫手嗎XDDDDDDDD 11/01 12:10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※ 轉錄者: gottsuan (111.223.87.199), 時間: 11/01/2013 12:12:34
→ gottsuan:愛假心得真廣告的部落客多注意啦 111.223.87.199 11/01 12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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