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xhouston (長島冰茶)
看板car
標題Re: [新聞] 送傷者就醫反遭控撞人 行車記錄器還清白
時間Wed Jun 12 07:43:23 2013
※ 引述《rpg (rpg)》之銘言: 聯合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2/7953719.shtml 台東張姓男子日前外出購物,在市區路口停紅綠燈時, 突然遭由劉男老翁騎乘的機車從對向的迎面撞上,讓他嚇了一跳, 連忙下車將老翁扶起就醫,事後老翁竟向家人說被人撞傷,幸他全程陪同就醫, 並出示行車記錄器證明是老翁自己擦撞,老翁家人釋懷,並向他道謝。 「還好車上有行車記錄器,還我清白」他說,當時自己全程陪著老翁就醫, 在老翁家人氣沖沖質問時想到自己車上有行車紀錄器, 將記錄器的畫面給對方看,證明是老翁自己駕車失當造成,化解一場麻煩。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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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eddy13:前陣子兩個無照摔車滑到對向的,家人都敢要對向的車賠錢了 06/10 11:09
推 faway:這樣可不可以告他? 06/10 14:46
→ yufengz:要救人當下先看附近有沒監視器或店家或人 都沒有別救了 06/10 14:48
推 hober:從前面撞過來救了會被污告,不救會被告遺棄,這什麼世界啊.. 06/10 14:53
推 kenta111:反告+1 06/10 15:55
推 ErnestKou:可是有撞到耶!不救也不行吧!會被說是肇事逃逸 06/10 17:22
推 steverson:告老翁跟他家人!!!!!!! 06/10 19:24
推 miky:之前不是有一篇教大家怎麼讓誣告成立的文章... 06/10 19:31
推 gwofeng:如果夠閒又富正義感的話 請參考 #1HaBCa3N 為民除害吧 06/10 21:19
→ afflect:可不可以在上法院被判決後 再拿影片出來 反咬誣告賺一手? 06/10 21:25
→ TurTao:這不可能成立誣告的啦,誣告是要完全憑空無中生有才有可能 06/10 22:43
→ TurTao:這種頂多是可能性過低的懷疑,但還勉強算是合理的懷疑 06/10 22:45
推 gwofeng:停紅燈被撞也能被合理懷疑 ... 06/10 22:48
推 HuntBear:應該要反告 06/10 23:44
推 QQmmmmmm:前陣子 剛好目睹前方一台小車 在鄉間小路 急速迴轉180度 06/11 01:05
→ QQmmmmmm:速度過快,導致撞到一名老婦,那為少年仔下車察看後就落 06/11 01:06
→ QQmmmmmm:跑 我跟她說 我有行車紀錄器 你不要跑,他還是跑了 06/11 01:06
→ QQmmmmmm:那名老婦 就拜託我幫她報警,並連絡家人 06/11 01:07
→ QQmmmmmm:當時 我兒子人在醫院的加護病房,我很心急,但是我還是 06/11 01:07
→ QQmmmmmm:停下來 幫忙報警 打電話給她家人 06/11 01:07
→ QQmmmmmm:家人 一到 怒氣沖沖跑到我面前問 是不是你撞到人了 06/11 01:08
→ QQmmmmmm:我就說 不是(心裡很幹),我有行車紀錄器 可以證明 06/11 01:08
→ QQmmmmmm:老婦 也幫腔說 不是我撞的 06/11 01:09
→ QQmmmmmm:後來 先去警局把影片co給警察 就叫我弟來處理填資料啥鬼 06/11 01:09
→ QQmmmmmm:我趕快趕去醫院 看我兒子,在醫院急診室又碰到老婦家人 06/11 01:10
→ QQmmmmmm:因為老婦 也被送到這醫院(我完全不想跟他家人講話) 06/11 01:11
→ QQmmmmmm:講這麼多 結論是== 行車紀錄器 真的很重要== 06/11 01:11
補充一下 1.如果你是傷者的家人..因為傷者跟你說被對方撞了 你就去告對方..這樣成立誣告?? 不會!!! 因為你不在現場..是依照傷者說的..你相信傷者講的話..所以沒有虛構事實的問題 不成立誣告 (除非你可以證明傷者的家人明知與事實不合..但仍然跑來告你 理論上可以構成..但事實上與證據的取得上..幾乎完全不可能) 2.明明是自己違規還告對方..是否成立誣告? 要看情形 (1)如果告訴的事實並非虛構...則不成立誣告 例如:我跨越雙黃線跑到對向車道被對方撞到 我不否認我跨越車道 但主張對方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..所以對方有過失傷害 這種情形不成立誣告.. 因為並未虛構事實..且有無肇事責任需相關機關認定 (2)如告訴的事實係屬虛構(或部分虛構)..則成立誣告 同上例:我跨越雙黃線跑到對向車道..而被對方撞到 但我卻告對方跨越雙黃線過來撞我 這種情形可能就成立誣告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但實務上最大的問題是..誣告偽證罪很難證明 因為你除了要證明他說的與事實不合外 還要證明他是主觀上明知與事實不合..卻還捏造這個事實來告你 (換句話講..要主客觀的構成要件都該當) 這部分就超級難.. 尤其在交通案件裡..車禍只是一瞬間 很多人都還搞不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情..就發生車禍了 這種大部分也不會被認為是誣告 所以除非是
很明顯的蓄意捏造事實..要栽贓對方 否則在大部分的車禍案子裡 某些證據可以被拿來當作過失傷害案件中..你沒過失的證據 但這證據可能無法"直接"拿來當成對方誣告的證據 這也是為什麼在上一篇的建議中..要對方詳細說明車禍過程的原因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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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moonpaper: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是用這去弄對方吧? 06/12 07:53
推 Kreen:請教一下所以面對這種人頂多只能自保了嗎? 06/12 08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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